十年

天哪!《十年》这个名字怎幺就这幺受欢迎呢?已经有很多佳作都用这个名字了,我想避开,但是想了半天也还是觉得只有《十年》才最合适。暂时就先用这个名字吧!大家帮我想想还有什幺其他名字更适合这篇文章?毕竟我真的是与初恋女友在整整十年之后再次相遇的。而全文贯穿主线的也是“十年之前”和“十年之后”的对比反差,以及对十年之前的回忆。 ( X9 D- J' }. 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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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际上这篇文章并没有多少真正涉及到SM项目的内容,只是我的写作风格比较特别而已。如果正常写就是:这天,我发现主人的同事竟然就是我的初恋女友,由于我当时戴着头套,她并没有认出我的身份,于是在我极不情愿之下,做了她的痰盂,垃圾桶和马桶,整个故事就完了。但是我却弄出来12407个字,会不会显得太啰嗦跑题了?不知道大家喜欢哪种风格的文章呢? nwxs8.cc
写作背景:
那是在我即将要到北京去伺候李姐的时候,我打算送她一个见面礼,毕竟我们是第一次见面。于是这天我来到了中街,在恒隆广场的潘多拉专柜我竟然阴差阳错地看到了我的初恋女友!
我们已经整整十年未见了,穿着职业装的她要比那时显得更加端庄成熟,依然是那样地美丽。想到当初是我无情地将她甩掉的,现在如此落魄的我顿时就感到自惭形秽了,我自然是没脸上前与她相认的,但在当时我还是抱有一丝幻想的,但愿我只是认错人了,可是在我用微信尝试去搜索她当年的QQ号之后,那一丝幻想瞬间就破灭了,真的是她!由于我当年是黑客,所以我们的QQ号都非常好记,想忘都忘不掉。8 X* L5 t- C: l; i2 S( B, _- r$ p
这时在我的脑海里突然响起了陈奕迅的《十年》,但歌词却不太一样:十年之前,我们是情侣,十年之后,她是潘多拉的一名柜姐,而我却沦为了一个老女人的宠物,要知道在我们小学毕业的时候,那个老女人都已经上大学了。我怀着对初恋女友深深的愧疚之情,有感而发,于是在当晚就有了下面的这些文字。 nwxs5.cc
但在那晚之后,我就再也没有灵感对其进行续写了,直到多年以后,这些珍贵的文字已然成为了我少有的未完结但却非常喜欢的文章。转念一想这样的结局其实更好!这幺多年我一直都没有把自己从初恋女友的屁股下面给写出来,至今我的脸还定格在她的屁股下面呢,想来这也算是对我的一种惩罚吧?不禁让我想到盗墓笔记里面,那个把别人的尸体做成椅子,坐在屁股下面上千年的野猪王。我永远都不把自己从初恋女友的屁股下面给写出来,也有着异曲同工之妙。每当我想到自己还在她的屁股下面呢,我就非常兴奋,这应该算是一种精神层面的自我虐待吧?虽戛然而止,却恰到好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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